浙江法制报:陈爱莲代表:尽快为社区矫正立法 给困境儿童更多关爱
浏览量:334 2014-03-13 12:57:42 来源:万丰党建网
昨天,全国人大代表、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陈爱莲接受了记者采访。在今年全国两会上,陈爱莲提交建议,呼吁社区矫正立法,并希望更多困境孩子能获得社会关爱。
尽快制定出台社区矫正法
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从2003年开始试点,2009年在全国全面试行。10多年来,全国各地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51万多人,累计解除社区矫正89万多人,现有社区服刑人员62万多人,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一直控制在0.2%左右的较低水平,社区矫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、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随着劳教制度的废除,社区矫正工作的规模和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,这同时也对进一步统一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。
陈爱莲表示,她在之前的大量调研中发现,在具体工作中,社区矫正工作存在“无法可依”的尴尬。
“我认为,应该有一部社区矫正法,和监狱法有着同等重要的法律地位。”陈爱莲说,虽然《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》、《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》等指导性文件及一批规章制度都已出台,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》也于2012年起实施,但是都没有上升到“法”。“刑法修正案(八)和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也只是解决了社区矫正的法律依据问题,但对社区矫正机构的职责、法律责任以及权力和义务等都没有具体涉及。”
“能否尽快制定出台专门的社区矫正法,对社区矫正的法律性质、适用范围、监督管理措施、工作程序等一系列问题作出明确规定。”陈爱莲建议,“还可以在此基础上制定社区矫正实施条例,进一步增强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,最终形成中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体系,确保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在法制化、规范化的轨道上健康、快速地发展。”
建立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机制
除了社区矫正,陈爱莲还特别关注困境儿童。
“之前陆续有不少城市建设弃婴岛,其实,需要社会关注的不仅仅是弃婴。”陈爱莲说,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,困境儿童主要分为两类,一类是“脱离家庭环境的儿童”,另一类是“残疾儿童”。“所以,不仅是孤儿、被遗弃儿童,暂时性失去生活依靠、受艾滋病影响和受虐待的儿童以及存在生理、智力或感官缺陷的孩子,都属于困境儿童。”
这些困境儿童的数量到底有多少?陈爱莲说,以浙江为例,浙江全省困境儿童现有85029人,其中低保家庭儿童46567人,应列入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儿童20212人,其中事实无人抚养的9757人,重度残疾10503人,重病的2772人。
一方面是数量庞大的处在困境中的孩子,而另一方面却是对困境儿童救助保护的零星化。“有的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,有的纳入康复计划,有的接受了福彩儿童慈爱基金的医疗救助,但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机制。”陈爱莲说。
“困境儿童是最弱小、最困难、最缺少话语权的群体,应该将他们作为政府民生保障的重点群体。”陈爱莲说,在这方面,浙江已经先行一步,在2011年就出台了《关于加快发展孤儿和困境儿童福利事业的意见》,将“困境儿童”纳入到福利保障范围。
陈爱莲建议,其他地方可以吸取浙江经验,在开展困境儿童基本情况普查工作的基础上,界定困境儿童的范围,拓展儿童福利和低保的对象,将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、残疾儿童等困境儿童有人纳入儿童福利或低保保障的对象,并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,让更多处在困境中的孩子得到社会关爱。